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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具体内容

   应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代校长陈光巨教授和党委副书记于风政教授的邀请,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和赵秉志教授将于近期来我校进行学术讲座。高铭暄教授是是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同时也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为国家培育出无数的法学英才;赵秉志教授则是当今刑法学界知名的学术权威,早在1995年就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两位教授将就刑法修正案七的内容进行讲解,并将解答同学们的现场提问。这是一次极其宝贵的学习机会,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聆听前辈大师和当今权威的教诲,全面开拓自己的学识和眼界。

 

附:

         讲座通知

[讲座六十一]高铭暄、赵秉志:《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研讨

题目:《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研讨

时间:20093291930

地点:丽泽楼A102(模拟法庭)

主讲人:高铭暄教授 赵秉志 教授

主讲人简介:

高铭暄,男,当代中国著名刑法学家。1928524日出生于浙江玉环县鲜迭村。早年先后就读于温州市瓯海中学、温州中学,1947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浙江大学法学院。19499月,因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遂转学北京大学法律系。19518月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被保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学习,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19538月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19565月被评为讲师,1980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1984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

高铭暄教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名誉会长等职。1983年以来,还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83-1986年)、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1990-200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1985-200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6-2003年)、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84-2001年)。

 

赵秉志,1956年生,南阳人。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发表论文40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主编及合著书籍100余部,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称号。

赵秉志师从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喧教授,是新中国自己培养的首届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因为教学科研和社会贡献突出,赵秉志在博士生毕业以后短短的5年时间里,连续3年被破格晋升为当时我国刑法学界最年轻的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并于1991年1月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年底被中国法学会评定为"全国十名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成为我国刑法学界一颗耀眼的新星。

赵秉志教授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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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讨论
1楼 牛奶 2009-03-25 13:26

期待更多高手到来

都快离校了.... 11-17 13:1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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